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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及影像副本

病历及影像副本

  • 脑波影像及眼科特殊影像、放射线肿瘤学科及健康增进中心病历 -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向诊疗科室进行申请(周末及公休日无法开具,无法线上开具)
  • 如果检查结果没有出来,很难当日开具。

病历及影像副本提供流程

1. 当天在门诊就诊

向门诊诊疗科室申请
  • STEP.1
    申请

    诊疗科室挂号、诊疗时申请

  • STEP.2
    缴费

    院务组缴费

  • STEP.3
    领取

    本馆1楼副本开具中心
    ※提交身份证及必要材料

2. 当天未在门诊就诊,只申请副本

向病历及影像副本开具中心申请
  • STEP.1
    咨询及申请

    本馆1楼副本开具中心
    ※提交身份证及必要材料

  • STEP.2
    缴费

    院务组缴费

  • STEP.3
    领取

    领取病历及影像副本

3. 住院期间申请

出院前1-2天向病房主治医生或护士申请
  • STEP.1
    申请

    病房主治医生或护士

  • STEP.2
    领取

    住院病房

  • STEP.3
    缴费

    院务组缴费

4. 线上申请

自申请日起1-3个工作日(周末、公休日除外)
  • STEP.1
    申请

    访问副本开具网站,进行本人身份验证
    - 申请对象是本人或亲属
    - 影像CD无法线上申请

  • STEP.2
    缴费

    收到开具完成的短信后支付费用

  • STEP.3
    领取

    ① 网站打印
    ② 现场领取:本馆1楼副本开具中心
    (提交身份证及必要材料)

开具病历及影像副本的必要材料

1. 可以征得患者同意时

  • 依据 : 《医疗法》第21条、《医疗法施行规则》第13条之3第3项
  • 同意书、委托书必须有患者本人的姓名和患者的亲笔签名(必须确保第三方可以看清名字) ※不能打字、个性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患者 申请人 必要材料
14周岁以上
本人
  • 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 因未满17周岁而尚未签发身份证者 : 身份证件(护照、学生证、青少年证)或家庭关系证明及居民登记副本
亲属
  • 配偶
  • 直系尊亲属(父母、祖父母)
  • 直系卑亲属(子女、孙子孙女)
  • 配偶的直系尊亲属(公婆、岳父母)
  •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可以确认亲属关系的材料(家庭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等 ※健康保险证除外)
  • 患者亲笔签名的同意书
患者指定的代理人
  • (兄弟、姐妹、女婿、儿媳、叔叔、姨妈、姑姑、侄子侄女、朋友、熟人、保险公司等)
  •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患者亲笔签名的同意书
  • 患者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 患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满14周岁
本人
  • 身份证件(护照、学生证、青少年证)或家庭关系证明及居民登记副本(通常为10周岁以上)
亲属
  • 患者的父母
  • 患者的祖父母
  • 患者的法定代理人
  •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可以确认亲属关系的材料(家庭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等 ※健康保险证除外
代理人
  • 父母(法定代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姑姑、叔叔、姨妈、熟人、保险公司员工等)
  •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法定代理人亲笔签名的同意书
  • 法定代理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 可以证明法定代理人资格的材料(家庭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等 ※健康保险证除外
  •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身份证件 : 由公共机构签发,且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和照片的身份证件
  • 亲属关系确认材料 : 近6个月内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主体是患者或申请人)

2. 无法征得患者同意时

  • 依据《医疗法》第21条、《医疗法施行规则》第13条之3第3项,无法征得患者同意时,可以由拥有副本开具申请权限的亲属等*委托第三方做代理人。
    * 亲属(患者的配偶、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及配偶的直系尊亲属)。如没有亲属,可以向其兄弟姐妹赋予申请权限
    (确认可以证明没有亲属的材料,病历查阅及复印件开具确认书)
  • 患者亲属委托代理人时,需要病历查阅及复印件开具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等额外材料。
案例 必要材料
患者死亡时
  •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可以确认亲属关系的材料(家庭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等)
  • 可以确认死亡事实的材料(家庭关系证明、销户副本、死亡诊断书等)
患者昏迷,或者
虽然没有昏迷,
但因患有重症疾病或负伤
而无法亲笔签名时
  • 病历查阅或副本开具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可以确认亲属关系且申请主体是患者的材料(家庭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等)
  • 可以确认患者昏迷,或者因患有重症疾病或负伤而无法亲笔签名的诊断书
患者失踪时
  • 病历查阅或副本开具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可以确认亲属关系且申请主体是患者的材料(家庭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等)
  • 居民登记副本、法院的宣告失踪判决书复印件等可以证明失踪事实的材料
患者是无行为能力人时
  • 病历查阅或副本开具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法院的限定监护、成年监护开始审判宣告判决书复印件或精神科医生开具的证明无行为能力的诊断书
  • 可以确认亲属关系且申请主体是患者的材料
  • 身份证件 : 由公共机构签发,且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和照片的身份证件
  • 亲属关系确认材料 : 近6个月内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主体是患者或申请人)

开具费用

  • 病历 : 1-5页每张1000韩元,第6页起每张100韩元(例:5页5000韩元,6页5100韩元)
  • 影像 : CD每张10000韩元,DVD每张20000韩元

工作时间

  • 当天未接受诊疗及未预约 : 工作日08:00~16:00 / 周六09:00~12:00
  • 当天接受诊疗及有预约 : 工作日08:00~18:00 / 周六09:00~13:00